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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参保居民在市外就医怎么结算 秦皇岛外地就医报销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7 05:08:15

导读:参保居民在市外就医的情况下,可以先用现金垫付,再回参保地保险机构结算,也可以在市外医疗机构凭医保卡直接结算,为能直接结算的部分,到参保地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参保居民市外就医结算

  办法一:回参保地保险机构结算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现金垫付的,治疗结束后持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总清单等材料到参保地保险机构结算。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保险机构按转账方式对参保居民支付。

  办法二:市外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医保电子凭证(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外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未能直接结算的,治疗结束后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处方)、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总清单等材料到参保地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医保报销政策。

标签: 参保  医保  社会保障  保险机构  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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