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哪些行为? 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哪些行为发生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6 12:10:53

导读: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不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满16周岁等行为,详见正文!

  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哪些行为?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

  (二)不服从交通警察、协管员的现场指挥;

  (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满16周岁;

  (四)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不按规定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或者没有停止线停在路口以外的;

  (五)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六)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驾驶未经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号牌已经注销的电动自行车;

  (八)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

  (九)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

  (十)醉酒驾驶;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

标签: 驾驶人  电动自行车  号牌  路口  信号灯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99116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