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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金发放

来源: 最后更新:22-10-30 01:42:50

导读:已审核认定身份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可以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金发放

  内江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金发放

  受理条件:已审核认定身份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所需资料:

  1 户口簿原件 必要 原件 纸质

  2 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必要 原件 纸质

  3 身份证复印件(公共服务事项) 必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办理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大南街双井巷36号,详细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大南街双井巷3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服务大厅;(以隆昌为例)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32-5923999

  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832-5923180

标签: 隆昌  申请人  原件  纸质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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