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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怎么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备案可授权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7 05:44:30

导读: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医保中心现场备案

  市民到相应的医保中心完成“健康宝”扫码、核验和取号后,根据引导前往对应服务窗口提交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登记表并如实承诺,3分钟之内就可完成备案。

  

  ➤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

  01、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02、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03、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04、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05、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06、添加新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新添加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07、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08、点击要删除的共济对象后的【删除】按钮。

  

  09、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10、删除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当前有效的共济对象信息,不再展示已删除的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11、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以上图源为北京海淀

  ★提醒:添加和删除共济对象可以同时操作统一提交。

  ➤

标签: 共济  对象  按钮  医保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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