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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税务证件增补发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6 08:37:48

导读:鞍山纳税人税务证发生遗失、损毁等情况时,需要携带《税务证件增补发报告表》原件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证增补发事项,详细具体信息见本文。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遗失、损毁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况,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证件增补发事项。

  二、办理材料

  《税务证件增补发报告表》原件

  三、办理地点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详细地点查询:点此进入

  电子税务局网址:点此进入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务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等,其他税务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领用簿等。

标签: 证件  税务  辽宁省  税务局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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