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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区疫情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03:07:23

导读: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文小编为您带来文登区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公告,具体见正文!

  文登区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公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婚姻登记机关作为重要政务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责任重大,为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有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就婚姻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登记总量控制

  每日办理业务分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及补领婚姻证件,总量控制为上午19对,下午15对。

  建议网上预约登记

  当事人可提前两天通过登录山东省民政厅官网、爱山东APP或电话预约的方式,按预约办理时间,分批分段办理登记,避免扎堆聚集,严格控制现场登记人员数量。

  对于未申请网上预约的已到达现场的男女双方当事人,根据现场情况发放排队号进行办理。

  确保有序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当事人在侯登区域有序分散排队等待叫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人员聚集扎堆,谢绝非必要陪同人员进入婚姻登记场所。

  婚姻登记每个窗口只限办理业务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完成登记后立即离开登记服务场所内,减少人群聚集。

  拟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当事人,理性看待所谓“良辰吉日”,不要扎堆办理结婚登记。

  疫情期间,暂时关闭颁证厅,暂停结婚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延伸服务。

  登记业务相关证件要求

  (一)本地一方当事人为文登户口或部队驻地为文登的

  1.未婚: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

  2.离婚: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改为离婚)、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3.丧偶: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改为丧偶,或提供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

  4.军人:持有效身份证、军人证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离婚证等。

  (二)跨区域双方户口均为威海管辖区以内的,非文登户口需提供上述材料,必须通过网上预约办理。

  (三)跨省市双方均为威海管辖区以外户口的,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一方文登区域内的有效居住证,必须通过网上预约。

  疫情期间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文登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631-8466972

标签: 文登  婚姻登记  疫情  当事人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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