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济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济宁市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4 09:32:20

导读:满足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2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420元。

  济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惠及范围: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经过确认的特扶对象,现行特扶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2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420元(以上数据均已包含市利益导向政策提高的20元)。

  上述标准为2015年7月28日省卫计委、财政厅联合发文提高后最新标准。2015年第一次发放执行的旧标准,新旧标准差额将于年底第二次发放时补足。

  办理程序:

  每年3-4月份集中办理。

  具体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公布。

  特别扶助资金到位后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至特别扶助对象个人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

标签: 标准  独生子女  家庭  子女  对象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93750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