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4 09:08:36

导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原文如下: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济政字[2020]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科学制定我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全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精心组织,通力配合

  政府成立济南市章丘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推进。各镇(街道)要在2020年4月15日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四落实”情况报至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居)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区统计局,组织区属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配合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青年创业创新园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高校教师及在校学生等人群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各高校提供教师及在校学生相关行政记录,配合做好全区高校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向区人普办提供户口整顿相关基础资料;提供各级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港澳台与外籍人口等基础资料;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摸底、登记等阶段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死亡人口火化信息,配合做好路牌普查宣传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公共交通普查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保障。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参加社保人员的相关行政记录;负责配合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的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动员、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人口普查户外广告牌普查宣传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开展人口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新闻中心负责人口普查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口普查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章部队人员和居住在部队营区内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三、严格要求,强化保障

  (一)依法开展普查。各普查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密切协同合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持普查队伍稳定,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落实保障经费。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普查专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新购置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所需普查专用设备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报酬由市、县两级财政分级负担。

  (五)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有效发挥镇(街道)、村(居)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标签: 人口普查  工作  领导小组  济南市  章丘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934225.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