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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04:53:24

导读:南召县退役士兵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政府公布安置计划后,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详见全文。

  1、报到接收

  退役士兵、转业士官退役后,持退伍证、部队介绍信到县退伍办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报到时间为退出现役后30日﹔转业士官6月30日前报到

  2、审核登记

  县退伍办进行档案审核,登记退役士兵联系方式

  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档案退回原部队或入伍所在地,对手续﹑资料不全的,向本人说明理由并督促其一次性补充完整

  3、申请政府安置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所需条件:1、士官服现役满12年;2、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3、因公﹑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日级残疾;4、烈士子女

  4、制定安置计划

  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报到结束后,政府制定安置计划

  5、发放补助

  政府公布安置计划后,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并督促上岗及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咨询电话:0377-66885225

  

标签: 士官  士兵  政府  计划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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