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9 04:56:04
合伙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等文件,接受年度检验。企业登记机关对合伙企业提交的年度检验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其继续经营的资格。
(一)年检时间: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登记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合伙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最迟不得超过3月15日。
(二)年检提交文件: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工商执照正、副本等文件。分支机构年检,应持合伙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到其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办理。
南通如东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募指南(2024)南通如东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募啦,活动时间、招募对象和要求、服
北京市烟袋斜街 北京市烟袋斜街甲12 2023第二季度天津河东区公租房登记时间 辩护人剧情介绍 王牌辩护人剧情介绍 九旬阿婆当庭哭诉要儿子还70万元“棺材本”,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