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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9 12:58:19

导读:为您带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办理方法希望对您带来帮助

  受理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576-88510507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台州市行政大楼五楼东

  设立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材料明细

  ①提交申请报告;

  ②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学校章程及组成人员人单;

  ⑤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⑥部省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材料。

  受理条件

  收费标准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收费标准为30元/本,根据浙价费[1999]437号和财综[1999]109号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

  ①单位提出申请;

  ②报主管部门同意;

  ③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标签: 收费标准  台州市  民办教育  促进法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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