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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公安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8 06:59:16

导读:赣榆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具体线索征集范围及举报方式本文为您介绍。

  赣榆区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区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即日起,赣榆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

  3、 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保健器材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

  4、以宣称“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

  5、以代办“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

  6、开展“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

  假借以上6种名义以及其他方式实施的普通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0518-86661279。

  信件举报:赣榆区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宁波路1号,赣榆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222100。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赣榆区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标签: 赣榆  名义  老年人  违法犯罪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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