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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办理材料+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5:55:06

导读:茂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办理条件需要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

  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下简称并发症人员),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

  1、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尚未康复。

  注:并发症人员已治愈、康复或死亡的,终止特别扶助。

  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县(市、区)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

  4、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5、居民身份证

  办理入口:点击此处

标签: 并发症  计划生育  手术  人员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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