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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5:35:46

导读:关于九江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流程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不清楚,希望您能在本文中找到答案。

办理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其他证明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6.权籍调查表(原件);

7.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测绘成果报告(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其他必要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预审)—受理—审核(实地查看)—公告—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15个工作内公告期)。

标签: 复印件  原件  身份证明  建设用地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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