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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咸阳居民医保征缴对象(陕西省咸阳市居民医保)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1:10:33

导读:全咸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新增参保人员均需要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陕西咸阳居民医保缴费对象

  全市参与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新增参保人员(新生儿,退伍军人等)均需要进行缴费

  缴费标准:320元每人每年

  征缴期限:9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调整会有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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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具体如下:

  一.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1,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2,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过渡期内可享受一定期限定额资助政策。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资助,市县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资助后剩余部分由参保人员自己缴纳。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4,每年9月1日后相关部门动态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认定依据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二.计划生育家庭:财政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三.退役士兵: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居民医保,按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四.大学生:参保年度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参保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参照退役士兵规定执行。

  五.其他特殊人员:包括参保年度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的各类人员、相关部门新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等。参保缴费标准参照退役士兵规定执行。

标签: 参保  的人  人员  医保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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