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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医保报销对象(聊城医疗报销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3:27:21

导读:聊城医保报销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报销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详见正文。

  聊城医保报销对象如下:

  报销对象:

  聊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标签: 申请人  材料  参保  申请材料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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