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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东阿县高中招生政策(2020年聊城高中招生计划)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10:21:09

导读:聊城东阿县2022年高中招生政策发布,招生范围和计划、志愿填报、学校录取、考生加分政策等详见正文。

  2022年聊城东阿县高中招生政策详情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2022年全县初三毕业生在籍人数4373人。按市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全县公办、民办学校共招收普通高中学生2700人。其中东阿一中、实验高中两所公办高中学校各招生18个班,人数各900人,南湖高级中学县内招生19个班,900人(含1个30人体育特长生班)。

  2.招生范围。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南湖高级中学优先招收东阿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教育体育局申请报市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志愿可兼报。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东阿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只可填报1所学校,不限制公、民办学校。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考生本人意愿选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擅自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2.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日—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首次志愿;

  7月11日—12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21日—22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1)指标生分配政策。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2)特长生招生政策。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于6月8日前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考生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3)统一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03划定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

  普通高中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录取办法。职业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教体局提出申请,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学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以校为单位于5月26日前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市局即对被录取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全市通报或缩减明年招生计划。禁止学生和家长在录取后自行更换就读学校,否则,不予建籍。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设投诉电话(5109869、5109821),负责及时处理高中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标签: 考生  学籍  学校  普通高中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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