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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跨省领结婚证办理条件(东营区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3 02:20:53

导读:东营跨省办理结婚证条件为需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一方经常居住在山东省。双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山东的,不能在山东省内办理。其他特殊情况详见正文!

  一、东营跨省办理结婚证所需条件如下:

  1、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2、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3、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4、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原登记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二、其他特殊情形

  1、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军人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2、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在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3、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4、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以及以军人身份补领离婚证,按照原规定办理。

  5、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按照原规定办理。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按照原规定办理。

标签: 山东省  婚姻登记  常住  民政部门  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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