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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临沂老农保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8 11:43:10

导读:临沂参加老农保后又因职业原因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政府将对开始领取养老金人员停止发放和一系列处理,对于未领取养老金人员也会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并作相应处理。

  临沂政府对老农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参保处理

  1)已经开始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城乡居民:

  停止领取,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2)未开始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

  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其他重复参保情况处理

  重复参保缴费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下同)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由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协助抵扣。

标签: 养老保险  老农  城乡居民  参保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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