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06:36:07
办理流程
(1)成立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企业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①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需先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打印《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需先登陆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站,下载并填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③同时持增减人员的下列材料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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