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现在哪些人到了诸城需要集中隔离(诸城隔离人员)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06:25:38

导读: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境人员来潍坊申报登记的通告来了,潍坊本地宝跟您一起了解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境人员申报登记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入境来诸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来诸后,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和我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等,自觉向单位、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申报登记,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入境人员无论从我国哪个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临时居住地)为诸城的,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 1 小时内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港澳台地区人员和外国人要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由政府统一“点对点”接回的入境来诸人员, 一律先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为居家隔离。本通告发布前 14 天之内入境来诸尚未纳入随访留观的人员,应立即主动报告。

  三、近期计划进入诸城的入境人员,本人、亲友或者接待单位应当提前 2 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居)、单位或公安机关报告其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国外旅居史、入境时间和地点、来诸方式、健康状况和下步去向等情况。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工作单位、接洽单位、社区(村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单位和社区(村居)应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

  五、入境人员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时登记报告,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隔离观察、医学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的,入境人员的亲友、接待单位、宾馆和酒店、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帮助入境人员逃避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 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或者市防控办(电话:6065326)报告。

标签: 人员  防控  疫情  公安机关  报告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82768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