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烟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6 06:22:37

导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部分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烟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烟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标签: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  烟台  待遇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82106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