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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永修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5 05:31:53

导读:目前永修县、柴桑区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相关规定与措施详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推进永修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建立群体性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最有效的手段,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是国家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按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本阶段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户籍不限,为尽快建立永修全民免疫屏障,降低全县广大居民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保障全县广大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7月26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永修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6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2、7月15日起,永修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已包含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3、7月26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4、7月27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影剧院、景区景点、监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5、按防控要求须居家健康医学观察及日常健康监测的,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必须自费集中隔离。全县所有农集贸市场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所有商铺业主及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开店。

  6、全县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要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标签: 疫苗  永修县  全县  禁忌症  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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