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03 11:05:32
湖南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情形+方式)
特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二)具备或者恢复劳动能力;
(三)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四)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
(五)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六)自愿申请退出救助供养。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救助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本人、照料服务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在30日内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按程序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
2024桂林永福县禁燃限放烟花爆竹规定 桂林永福县货车限行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
2024年户部山春节年货会时间+地点+内容 7月2日起许昌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 五福娃的图片和名字(五福娃顺序) 朗逸和宝来哪个档次高(10万左右口碑最好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