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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需要携带的证明资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1 03:17:31

导读: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携带《南阳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和《南阳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等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南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需要携带的证明资料

  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携带下列资料:

  1、《南阳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和《南阳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一寸光面彩照一张(照片暂不交,待缴纳医疗保险卡费后,由本人粘贴照片);

  4、低保人员应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参加居民医保,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提供医保卡(本)复印件或个人近期缴费收据复印件;

  2、在大中专学校上学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3、外地务工的,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提供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中有离休干部的,提供离休证。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提供领取失业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标签: 复印件  南阳市  家庭成员  医保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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