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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到期了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11:11:41

导读:根据病种不同,门诊慢性病有效期也有所不同,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受理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复审,详见全文!

  按照上级政策,目前门诊慢性病仍实行限期管理,根据病种不同,有效期也有所不同,比如城乡居民医保中肺结核的有效期为八个月,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等慢性病的有效期则为三年。

  在参保居民、参保职工慢性病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受理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复审,对正常用药且药症相符者,延期三年;如果发现用药不规范或终止治疗用药三个月以上者,将暂停待遇享受,特殊情况应提供材料,重新鉴定符合后方能享受。

  宛城区受理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电话

  (一)参保居民请联系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宛城区第一人民医院:0377-63263360

  宛城区中医院:0377-62233556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77-63286126

  东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77-83997105

  汉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77-63267726

  仲景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77-63056818

  五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377-63116307

  红泥湾镇卫生院:0377-60569120

  黄台岗镇卫生院:0377-63639788

  溧河乡卫生院:0377-60209789

  瓦店镇卫生院:0377-63681127

  金华镇卫生院:0377-63935519

  汉冢乡卫生院:0377-63963069

  茶庵乡卫生院:0377-63985552

  高庙镇卫生院:0377-63995120

  (二)参保职工请联系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0377-61609160

  

标签: 卫生院  医疗机构  慢性病  参保  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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