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秦皇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注意事项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8 06:30:39

导读:针对慢性病的申报,城镇职工医保包含了具体的报销结算待遇,使用时需要注意什么?详情请看全文。

  1、通过门诊慢性病评定的参保患者,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发放《秦皇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证》,参保患者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就诊即可享受待遇。

  2、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限肾脏、心脏、肝脏),参保患者自评定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慢性病报销待遇,门诊与住院费用按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普通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自评定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慢性病报销待遇,享受报销额度按照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折算为每月额度乘以当年可享受月数确定。

  3、已达到三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患者,如果申请变更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自助申请变更,自次年1月1日按变更后病种享受待遇。参保患者上半年申请取消唯一病种的,其门诊统筹待遇自当年7月1日开始恢复,起付线标准不变,享受半年门诊统筹限额;下半年申请取消唯一病种的,其门诊统筹待遇自次年1月1日开始恢复享受。

  4、已取得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标签: 慢性病  门诊  参保  待遇  患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74964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