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7 05:40:25
申请时间:
近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万元就业奖励申报工作全面启动!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奖励标准:
2022年6月起至2023年7月,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0000元的专项就业奖励。
2023年7月31日后未享受满10个月奖励的,不再继续发放奖励。已享受过本奖励的毕业生,与就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再次就业的,不再享受本奖励。
发放对象:
(一)2022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本科生;
(二)2022年内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2022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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