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9:29:00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88129810 办公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
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
适用对象:个人,允许个人代办
审批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4〕28号):“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实际缴费年限财政缴费补贴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可依法继承。”
受理决定机构
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
统筹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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