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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温州市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7:25:32

导读: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温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出)

  适用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单位

  办理条件:

  1、曾在温州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温州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

  2、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并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办理材料:

  1、《温州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

  4、个人档案;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办理

  1、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三)完成个人参保登记,启用数据并反馈结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哪里办?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持身份证到窗口即时办理,也可在社保经办机构的自助机上操作打印。

  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原件1份;

  (二)单位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意: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跨省转移

  从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实施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将不再受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原有的各类网上办事、掌上APP等途径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标签: 参保  养老保险  原件  基本养老保险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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