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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指南 温州市社保卡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5 04:51:25

导读: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如何申领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指由市政府授权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行的,具有信息存储、信息查询和交易支付等功能,用于办理各项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一、社会保障·市民卡具有政府公共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小额支付、金融支付四大功能。

  二、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类别

  社会保障·市民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符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标准的接触式"社保芯片"、符合国家住建部"城市一卡通"标准的非接触式芯片,以及符合央行标准的银行隐蔽磁条组成。其中接触式芯片同时集成了新一代银行IC卡(PBOC2.0标准)功能,即金融IC卡功能。主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具有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全部功能。副卡有记名、不记名之分,只具有部分公共服务和小额支付功能。

  目前可以联名发行具备金融IC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温州银行和浙江省**信用社(合作银行)。

  此外,为方便市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使用,推出了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手机副卡,参与发行手机副卡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手机副卡。

  三、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应用领域

  (1)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2)办理民政相关业务;

  (3)办理借贷、存取款、消费、转账等个人金融业务;

  (4)应用于公积金、健康档案、图书馆、校讯通等公共管理项目;

  (5)缴纳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

  (6)支付公交、出租、停车、加油、超市购物、就医购药、景点门票等费用;

  (7)提供市民个人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等服务;

  (8)市民卡工程建设需要扩展的其他功能。

  四、发行管理

  温州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民卡信息资源管理机构,主要履行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管理,及市民卡信息资源库与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卡管理综合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卡信息采集、发放和推广应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信息采集、宣传、发放等工作。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温州银行和浙江省**信用社(合作银行)作为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战略合作银行,协助负责卡信息的采集、制作和发放工作。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作为手机副卡的授权发行单位,协助负责手机副卡信息的采集、制作和发放工作。

  五、申领对象

  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申领对象为具有温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目前,暂时确定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先行领取,其他人员申领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领程序

  1、社会保障·市民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申领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各合作银行中任意选择其一领取《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表》(附件1);单位职工可由所在单位代为领取;委托他人或单位代办的,需要提供相应委托代办手续。

  3、申领人应如实认真填写《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表》内容,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因申领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不清晰、不完整等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领人本人承担;

  4、有温州市范围内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在申领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二代身份证照片;无温州市范围内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各合作银行(或其他第三方)进行采集。

  5、申领人在登记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时,可自主选择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合作银行,并按规定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功能是否开通,由申领人自行决定,银行不得强制开通。

  6、申领人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时,若发现与社保经办机构已登记的本人参保信息有差错的,须先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市本级为市社保中心)申请修改。

  7、社会保障·市民卡实行"一人一卡",属地管理,申领人只能在参保当地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若申领人在不同参保统筹区同时存在参保关系,应先按规定处理好重复参保问题,未处理的暂不发放社会保障·市民卡。

  七、申请变更发卡银行

  1、申请变更条件

  申领人的基本信息已录入社会保障·市民卡卡管理系统,并未制卡的,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其发卡银行。

  已进行制卡的人员,目前暂时不受理变更,建议申领人暂时不要开通银行卡功能,仅仅使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具体可以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变更申请受理网点

  (1)参保人可直接到原合作银行申请。

  (2)鹿城、瓯海、龙湾和开发区参保人员可到本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3)市本级参保人可以到温州市民卡管理中心申请。

  3、变更程序

  (1)申领人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要求撤销社会保障·市民卡原合作银行的申请表》(见附件2)。

  (2)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核实人员基本情况,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申领人,应出具业务联系函给相关合作银行。

  (3)合作银行应在收到业务联系函3天内,核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登记信息,并予以注销。

  (4)注销后,参保人员可按申领程序重新申领。

  八、参保人办卡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

  1、因申请表填写内容与社保参保登记信息不符而不能办卡的。分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这四项内容有其中一项不符的。应通知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市本级为市社保中心)申请修改,单位职工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代为办理。

  (2)参保人在参保区域之间重复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的。应通知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同一社会保险险种保留一份参保关系的原则处理重复参保问题。

  其他信息不符的人员可以申领,但其个人信息以所填的申请表为准,由各银行汇总后,交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对其社保参保信息进行修改。

  2、照片问题。对无二代身份证、持有温州市外二代身份证、或者不同意采用二代身份证照片的申领人,由该申领人的办理银行负责拍摄其个人照片。各银行可指定一些拍照网点,也可通过银行人员上门采集,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采集。具体方式由各银行自行确定。

  3、银行拒绝办理银行卡功能。主要指申领人没通过银行卡申领条件,申领人可通过更换银行办理,或申请不包含银行卡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

  4、关于委托代办。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申请,需要本人签字同意。考虑到实际申办过程中特殊人群的特殊原因,对以下几类人员允许予以委托代办:

  (1)外地居住人员;

  (2)年纪较大且不方便行动的退休人员;

  (3)未成年人;

  (4)其他特殊人群。

  委托代办必须征得申领人的同意,并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除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注明与申领人的关系。

  5、跨统筹区申领。目前,暂不支持申领人跨社会保险统筹区进行申领,例如:瑞安与市区(及其他县市)是两个不同社保参保统筹区,在瑞安参保的申领人,只能到瑞安辖区的银行进行申领,不能在温州市区或其他县(市)银行进行申领。

  6、关于收费。单位和个人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卡片工本费,遗失补办新卡的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参保人挂失时,应按开户银行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银行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标签: 社会保障  市民  银行  参保  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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