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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确认对象及截止时间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6:28:44

导读:温州市各企业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为2021年1月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认缴费工资。

  1、确认对象及时间

  温州市各企业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为2021年1月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认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2、确认方式

  2021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3、网上申报确认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温州市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确认;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网申网址: https://ybws.wenzhou.gov.cn/si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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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窗口申报确认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领取《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

  5、申报要求确认

  1、用人单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如实填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网申系统中缴费基数为默认为2021年6月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逾期未确认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该职工原6月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认。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2、职工缴费工资上年度月工资收入=上年度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职工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3、如实填写职工缴费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他项目请勿修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有误的,请按规定另行申报变更,如有其它问题,可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温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一)市本级 联系电话:88863716

  (二)鹿城区 联系电话:88129816

  (三)龙湾区 联系电话:85987026

  (四)瓯海区 联系电话:88591986

  (五)洞头区 联系电话:63485730

  (六)乐清市 联系电话:61600996

  (七)瑞安市 联系电话:65895523

  (八)永嘉县 联系电话:57991299

  (九)文成县 联系电话:67861947

  (十)平阳县 联系电话:58111596

  (十一)泰顺县 联系电话:67583322

  (十二)苍南县 联系电话:64700938

  (十三)龙港市 联系电话:68669952

  (十四)经开区 联系电话:85851792

标签: 工资  联系电话  医保  职工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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