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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7:53:55

导读:宁波江北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宁波江北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宁波江北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申请条件:

  1、申请时已取得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单身申请的需年满28周岁。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下同)行政区域范围内无房或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房、军产房、宗教产房,下同)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已经列入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应按征收(拆迁)规定办理,征收(拆迁)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请,征收(拆迁)安置后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

  受理地:

   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5楼,投资项目审批18-22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11:30,下午1:00-16:30

  联系电话:0574-87676961

  慈城镇房地产管理中心

  地址:觉民路35号

  咨询电话:0574-87592703

  慈城镇经济发展局

  地址:解放路8号

  咨询电话:0574-87596789

标签: 江北区  宁波市  条件  产房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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