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宁波镇海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6:26:21

导读:申请宁波镇海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有哪些条件?镇海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报条件有哪些?

  宁波镇海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住房情况必须满足:

  申请人家庭在市区区域范围内(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下同)无房(含无自有住房、租住公房,下同)或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申报日止,三年内出售、赠予、转让或被征收(拆迁)等自有住房的,原住房面积应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已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限价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申请家庭名下拥有汽车不得超过一辆,价值不得超过十万(不含本数),车辆价格以保险机构确定的价值为准。

  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已取得浙江省户籍本区户口满一周年以上;

  2.已婚家庭(含离异带子女满一年或丧偶带子女)或年龄在28周岁(含)以上的单身人士;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总额按甬政办〔2008〕2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标签: 住房  家庭  海区  宁波  带子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71232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