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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二手房对外发布要核验吗(连云港二手房交易中心)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03:53:24

导读:各位在连云港购房的小伙伴看这里:自2021年11月15日起,连云港二手房通过房源核验后方可对外发布!

  【连云港二手房对外发布】

  权威发布

  2021年10月22日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连云港市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连云港市二手房交易房源信息发布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8部门转发《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二手房市场监管,有效规范二手房委托、挂牌、核验发布程序,杜绝虚假房源,打造真房源体系。

  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成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暨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建房监﹝2021﹞329号),自2021年11月15日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出售的房源,通过房源核验后方可对外发布,发布的房屋信息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房源核验统一编码、二维码及“真房源”标识,未经房源核验的房屋信息不得发布,签约成交的房源应及时下架。通知下发前已接受委托的房源,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房源核验。

标签: 房源  连云港市  通知  二手房  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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