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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泰州生育险报销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05:56:19

导读: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机构来划分的,职工在三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7个月(含7个月)以上流引产报销4000元。

  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具体如下: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符合生育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费用结算:报销1000元

  (二)分娩住院医疗费用:

  三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

  二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3800元;

  一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3500元。

  注: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参保女职工定额标准的50%执行,低频生育并发症除外。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1、二级及以下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符合生育保险目录范围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职工在三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

  3个月内流产1000元,3个月(含3个月)至7个月流引产2800元,7个月(含7个月)以上流引产4000元;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250元;

  经宫腔镜取环术2500元。

  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复通的费用,符合生育保险目录范围内的,按90%结报。

  温馨提示:

  怀孕后请及时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信息报告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发证之日前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

标签: 生育保险  个月  医疗机构  费用  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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