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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州市门诊特殊用药药品名单 泰州市医药城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05:41:08

导读:2021年泰州市门诊特殊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协议期满后的阿扎胞苷注射剂(特定药品)及盐酸安罗替尼等13种省特药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用药范围,切实保障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参保患者治疗、用药的连续性。

★ 泰州市门诊特殊用药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通用名称

剂型

01

伊马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02

埃克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03

吉非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04

硼替佐米

注射剂

05

达沙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06

来那度胺

口服常释剂型

07

阿比特龙

口服常释剂型

08

利妥昔单抗

注射剂

09

阿扎胞苷

注射剂

10

盐酸安罗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1

瑞戈非尼

口服常释剂型

12

西妥昔单抗

注射剂

13

阿昔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4

克唑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5

苹果酸舒尼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6

马来酸阿法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7

甲磺酸奥希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8

伊布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9

维莫非尼

口服常释剂型

20

枸橼酸伊沙佐米

口服常释剂型

21

塞瑞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22

培唑帕尼

口服常释剂型

  备注:药品名称标红的为此次新增特药

  门诊特殊用药使用规定(参照特药管理)

  1.参保人员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病例材料(检验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以及特药责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确认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申请表》和参保人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特药待遇证;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审核通过后,发放《特药待遇证》,即时享受特药待遇。

标签: 剂型  特药  注射剂  门诊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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