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12:12:17
申请受理地址:
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313号一楼大厅(公租房受理大厅)
受理电话:
021-69690831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8:30-16:30 星期六: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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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承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可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单位集体承租的,应配合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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