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江苏泰州户口迁移跨省办理指南 外地户口迁入泰州市怎样做法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1:00:44

导读: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江苏等12省(直辖市)部分户口迁移事项施行“跨省通办”。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江苏等12省(直辖市)部分户口迁移事项施行“跨省通办”。此政策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目前江苏已全面实施。

  “跨省通办”适用事项

  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5、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

  “跨省通办”适用地区

  适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等12省(直辖市)。

  注意:

  1、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跨省通办”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2、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出地公安机关,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

  3、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4、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5、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标签: 公安机关  户口迁移  申请人  跨省  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69631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