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泰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政策(泰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政策调整)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12:26:50

导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符合条件的持独生子女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一、奖励对象:

  在泰部省属、市直属、区属及以下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 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

  二、奖励标准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奖励期限

  自2013年1月1日起, 在省、市新的政策出台之前,暂按上述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

  在泰部省属企业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属企业自行解决。

  市直属企业、区属及以下企业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市直属企业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区属及以下企业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五、发放办法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一年发放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退休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到位。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按泰政规〔2009〕5号文件执行。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持证退休职工奖励政策兑现办法,参照本补充意见执行。

标签: 持证  退休职工  企业  区属  奖励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69607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