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9:12:28
一、申请条件
市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加工作后,含退休职工)。
二、政策依据
1、《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苏医管〔2009〕13号);
2、《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医药费报销经办规程的通知》(苏医管〔2013〕11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扬社中〔2013〕37号)。
三、办理材料
1、《扬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2、异地安置或居住的相关证明。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当场受理。
五、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七、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审核科:80978657;
邗江区:80981901;
江都区:8080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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