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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扬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2:00:00

导读:普通城乡居民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在扬州市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

  参保方式

  (一)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所属地学校沟通协调,优化参保缴费流程。2021年9-11月,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以学校为单位,将当年有效的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信息按照新增险种方式传递给税务部门,险种有效期至次年8月31日。上述人员在当年8月31日前登记的以前年度参保信息自动失效。

  参保缴费时间

  即日(9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筹资方式与标准

  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实行年度缴费制度。

  (一)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普通城乡居民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2、学生儿童。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从2022年起,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支付标准与各校实际参保缴费率挂钩,按每个年度不高于65元/人标准,实行差别支付。

  (二)财政补助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人(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缴费方式

  (一)银行端查询缴费。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及社区、行政村出具的《扬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确认表》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二)税务窗口集中申报缴费。集中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向属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汇总申报缴费。代办单位应按规定格式提供缴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费款所属期、缴费金额等明细信息。

  (三)线上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相关缴费。

  (四)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通过税银POS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

标签: 参保  城乡居民  医保  在校学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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