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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调整安排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调整安排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1:54:40

导读: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扬州上线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市城乡居民服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上线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为确保原有数据准确迁移,新系统顺利运行,现将切换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次新旧系统切换涉及部门

  人社部门:全市人社部门,含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

  税务部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

  二、系统升级期间有关业务调整安排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业务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他业务

  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核定、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新旧系统切换过程中,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会尽力发挥新系统优势,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停办业务期间,敬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联系电话:

  高邮市:0514-84682040、84634763。

  仪征市:0514-80290126。

  宝应县:0514-88275653。

  邗江区:0514-80981903。

  江都区:0514-80805855、80805858。

  广陵区:0514-87367066。

  开发区:0514-80979895。

  景区:0514-80303081。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12366

标签: 城乡居民  业务  部门  扬州市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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