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徐州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1 06:37:04

导读:徐州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具体请看。

  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朋友:

  按照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民车管服务,徐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决定自2月26日起,逐步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力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可以在互联网“交管12123”APP上,直接申请办理补换牌证、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申领临时号牌、变更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二、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

  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及现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业务、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业务暂不办理,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互联网预选号牌等不能及时办理的,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

  三、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安排

  1、凡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可网上办理的车驾管业务,不在现场业务受理范围。

  2、逐步恢复邮政、银行、保险、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等车驾管社会服务网点现场服务。

  车驾管社会服务网点明确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制定疫情管控措施、配齐防护设施装备、加强管理力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符合上述管理要求的单位逐步恢复网点现场业务办理,车管所全力做好社会服务网点后台业务审核。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恢复其他现场业务办理。

  4、各县、市(区)车管所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恢复现场业务办理。

  四、窗口现场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预约方式

  车驾管窗口现场业务实行“预约制”和“实人制”,需至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时,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申请业务类型。机动车业务预约个人业务限单人单笔,公户业务不超过3笔每单(公户业务需提供单位复工证明)。

  预约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非预约业务暂不办理。

  机动车业务预约电话:0516-83642402;

  驾驶证业务预约电话:0516-83642372 。

  自2月25 日工作时间内开通电话预约,自2月26 日工作时间内恢复现场对预约业务的办理。

  (驾驶证业务预约及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机动车业务预约及办理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预约现场办理业务地点及类型

  驾驶证业务:焦山业务服务大厅(铜山新区银山路8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机动车业务:

  (1)汽车城、汽配城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汽车城、淮海汽配城院内):

  个人业务:办理小型汽车市内转移登记业务。进口车业务暂不受理。

  公户业务:办理小型汽车市内新车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综合业务(补牌补证、核发临牌),转入、转出业务暂不受理。

  (2)银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徐海路88号银地农机大市场内)、长兴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长兴机动车检测站院内):

  办理小型汽车市内转移登记业务(个人、公户业务均可)。进口车业务暂不受理。

  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的机动车业务:注册登记、市内转移登记、综合业务(补牌补证、核发临牌)。

  转入、转出业务及重点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营转非大客车、校车)业务暂不受理。

  预约现场办理业务须知

  1、疫情管控期间,只限本人预约,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申请人须如实提供预约业务和人员信息,车管所进行核查,预约成功后告知办理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手续。每人每日只允许预约一次,不可重复预约。

  3、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手续,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前往预约地点办理业务,过时不予办理。

  4、预约业务前须通过“交管12123”APP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记录处理完毕。

  5、业务只限一人办理,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理人员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听从指挥引导,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

  6、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具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业务办理完结,尽快离开业务场所,不得聚集和逗留。

  7、目前依旧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如非紧急特殊需要,建议在疫情取得有效控制后再办理相关车管业务,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标签: 业务  车驾  疫情  机动车  现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68511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