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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0 05:16:49

导读:申办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窗口办理续保;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

  ◆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

  ◆ 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办理居民医保暂停参保手续后,因各种原因要求继续参保居民医保并缴费。

  网上办事是否开通

  否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全程网办 □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政策依据

  1. 《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110号);

  2.《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劳社〔2007〕36号)。

  ◆ 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窗口办理续保;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

  ◆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各街道(镇)人社所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街道(镇)人社所工作时间为准

  ◆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是否收费

  否

  ◆ 注意事项

  1.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后需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当月办理续保手续,续保信息次月生效;

  2.正常参保状态下,参保人员没有如期缴费导致的医疗待遇暂停,续缴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不需操作续保手续,直接至合作银行扣款卡缴存足额保费即可。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8105959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19-88516938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19-88662005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19-88890220

标签: 参保  常州市  医保  窗口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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