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在常州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0 03:30:36

导读: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并经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答: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并经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保障待遇。

  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1)正常参加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且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

  (2)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且病情基本稳定。

  (3)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未参加我市长护险或处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封锁期的;

  b.已按照工伤保险政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

  c.应当由第三人依法承担护理费用的;

  d.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6个月的;

  e.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f.其他不符合失能评估受理条件的。

标签: 常州市  个月  参保  伤残  待遇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674555.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