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19 01:22:04
关于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无锡市将统一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1.自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10月25日8时,停止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窗口业务办理。
2.自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10月25日8时,暂停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二、恢复上线时间
自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8时起,正式启用新平台,医保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在新平台启用后,参保群众和企业可在工作日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各办事网点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在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医保部门原有的线上和自助办理渠道也将同步恢复服务(含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无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服务平台、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等平台),参保人员和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渠道办理医保业务。
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也将在新平台上线的同时同步恢复医保刷卡等相关服务。
三、停机切换期间暂停业务范围
1.暂停全市所有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异地审批、转诊审批、门特门慢审批、居民两病审批、生育备案审批、特药审批、中心零星报销、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拨付、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险经办等业务。
2.暂停办理全市所有医保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儿童统筹参保登记业务。
3.暂停全市所有通过线上及自助渠道办理的医保业务,具体包括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无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无锡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服务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平台办理的医保业务;包括暂停使用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
4.暂停两定医药机构联网结算(药店购药、门诊划卡、住院刷卡),包括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5.社会保障卡原用于医保刷卡设置的密码将全部取消。
四、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在两定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原则,停机切换期间,医保部门和两定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处理。医保部门、两定机构要耐心向参保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无锡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在2021年10月22日18时前),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需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等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由住院病人所在医疗机构重新为病人办理医保登记及医保结算等业务。对于医疗机构认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由医疗机构引导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对于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等到新平台正式启动后,参保人员再回到原来住院看病的医疗机构重新进行医保登记,并办理医保结算,结清相关医疗费用;
3.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以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医疗机构再引导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二)关于门诊就诊、药店购药业务
在暂停划卡期间 (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或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需要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等到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在2021年12月31号前,参保人员可以带着医疗机构或药店提供的原始票据,回到之前就诊或购药的相关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通过新平台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考虑到病情治疗的需要,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在2021年10月22日18时前),到相关的医药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一次性开具足够的慢特病药品,尽可能避免因停机而产生的现金垫付情景。
在暂停划卡期间 (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建议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等到新平台上线以后再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三)关于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
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2021年10月22日18时前),在无锡参保的群众,如果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而且符合出院标准的、可以出院的,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直接联网结算;如果参保人员暂时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等到新平台启用后,由医疗机构重新为患者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在患者出院的时候直接联网结算;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患者在出院的时候没有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先以自费的形式垫付现金。在新平台启用以后,带着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因为平台停机切换,导致已成功办理异地或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无法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办理医保入院手续的,可以先以自费形式登记入院。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再在异地医院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先垫付相关治疗费用,等到新平台启用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3.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已成功办理异地或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诊的,需要先全额现金支付医疗费用。等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可带着原始票据等相关门诊就诊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用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10月25日8时),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或转外登记备案业务的,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电子邮箱(3349794271@qq.com)进行备案,其中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就诊城市名称;办理医院转外备案需提供医院转外申请表;办理自主转外备案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疾病名称、就诊医院名称。
(四)关于医保缴费业务
1.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暂停所有征缴经办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儿童统筹参保登记缴费及人员变更、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
2.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对于已经进行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但是并没有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群众,可以在新平台启动以后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3.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税务部门会正常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已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对于当月还没有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办理,需要等到新平台启用以后才能进行办理。
切换上线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10-12345。江阴市、宜兴市参保人请关注所在地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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