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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缴江阴市生育保险费怎么办?职工还能享受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8 04:24:26

导读:用人单位欠缴江阴市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补偿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公司欠缴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补偿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2、生育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满10个月的,不予支付。

标签: 用人单位  职工  个月  生育保险  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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