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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分入医怎么办理 苏州积分入医怎么使用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8:38:43

导读:在本市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其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龄前子女,可以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长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2.家长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小孩为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7周岁儿童。

  注:已在苏州市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小孩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医,可以直接在学校参保!

  申请时间

  6月1日至8月20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时限

  入托入学前每年都要申请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苏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市)、市区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3.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5.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

  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

  >>>

  申请成功要求

  达到或者超过积分入医资格积分值的,取得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格。

  达标积分值>>>(每年6月1日前公布)

  公示名单>>>(每年9月份公布)

  申请成功后

  1.11月15日前到申请的窗口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

  2.9月1日至11月30日带上《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及下一年度的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标签: 苏州市  流动人口  积分  户籍  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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