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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人才落户网上申请入口(吴江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3:24:11

导读:《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3月18日正式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执行。

  网上申报

  登陆“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wjrlzysc.com/)——“人才引进”,选择“个人申请”或“单位申请”,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注:2022年3月31日9时起,苏州市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和集体户管理等业务将迁移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新系统”办理。)

  “个人申请”对象指: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

  “单位申请”对象指: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

  《通知》原文: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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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的人  不超过  人员  年龄  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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